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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代理人章程
一、宗旨
我公司有多項合資項目及高新技術項目,為在中國進行廣泛地多元化的合作。近年來,已招聘了一批經紀代理人。他們為國內企業在合資、合作方面已做出了突出成績。不僅給企業帶來了很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同時代理人本身也得到了豐厚的收入。如北京、天津、山東、江蘇、浙江、新疆、吉林、內蒙、廣西等地的代理人立足於本身的優勢結合本地區特點,在招商引資等方面,已做出了突出的業績,並且在當地產生了很好的影響。
在這些代理人中,來自不同崗位,不同階層,其中有大學教授,科學院所人員,部隊轉業幹部,國家相關人員,企業家,媒體工作人員,網絡人員及企業下崗職工等。
他們深入到每個地區和基層,充分了解地方的需求,因而有針對性的工作,他們當中很多人創造了不凡的業績。為促進本地區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
二、招聘條件
1、有志於為本地區招商引資,促進本地區經濟發展的志向。
2、有一定的社交能力及較好的社會基礎。
3、有一定的宣傳渠道(網絡、媒體、社會關係等)。
4、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礎。
三、報酬
凡是錄取後,雙方簽定協議書,凡是經代理人介紹成功的項目。我處將按本項目所得的收益一次性支付給代理人(具體說明見聯合協議)。
四、報名手續
1、凡有志加入我處代理人者,先提交申請書並填寫個人簡歷(按網上表格填寫並附上二張一寸照片,郵寄到我處)。
2、經我處審核批準後。雙方簽定聯合開發協議書。
3、雙方簽訂協議後,我處發下列證件與資料:
1)授權委托書
2)代理人守則
3)代理人工作指南
4)其它有關資料
五、建立辦事處
1)凡工作一年後,有突出業績者可申請建立辦事處。
2)條件已具備者,可直接申請建立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