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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手冊
貿易知識 政策法規 |
國際貿易方式加工裝配貿易的形式和特點A.基本概念 對外加工裝配業務,是一種委托加工的貿易方式。由國外委托方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輔料、零部件、元器隊、配套件和包裝物料,必要時提供設備,由承接方企業按委托方的要求進行加工裝配。成品交委托方在國外銷售,承接方收取工繳費、對於委托方提供的設備價款,可結合補償貿易的做法,以勞務所得的工繳費抵償。 B.加工裝配貿易的形式
C.加工裝配貿易和進料加工貿易的區別 這兩種加工貿易的共同之處在於原材料和元器件來自國外,加工後成品也銷往國外市場。但兩者有本質上的區別:
D.加工裝配業務的作用 加工裝配業務,對於委托方來說,是利用承接方的勞務,降低產品成本,對於承接方來說,則是以商品為載體的一種勞務輸出。 我國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把對外加工裝配業務作為利用外資的一種形式,在政策上加以保護和支持,因而發展迅速。加工裝配貿易額,在我國進出口總額中,已佔有相當大的比重。應該說,這一貿易方式,在增加就業機會,繁榮地方經濟和推動出口貿易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 目前承接對外加工裝配貿易的企業有兩種類型;一種是承接方為我國企業或合資企業,和委托方之間是單純的委托加工關係,通過承接加工業務,企業得以利用國外資金,發揮生產潛力,擴大出口,增加收入,並能獲得國際市場信息,加快產品升級換代,改善管理水平和改進工藝技術。另一種是國外委托方在國內直接投資設廠,然後以委托加工裝配的方式充分利用我國的政策優惠和低廉的勞動力,獲利豐厚,並一定程度上與我國原來的出口貿易爭奪市場。盡管目前這種“前店後廠”的方式對發展我國經濟利大於弊。但從長遠來看,把這一利用外資方式,用政策導向技術密集型和成本密集型產業,並加強稅務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