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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手冊
貿易知識 政策法規 |
商品檢驗與索賠合同中的索賠條款買賣雙方可根據交易的需要在合同中訂立或不訂立索賠條款。訂立索賠條款通常有兩種方式: A.異議和索賠條款。 該條款針對賣方交貨品質、數量或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而訂立。 主要內容包括索賠依據和索賠期限。索賠依據主要是指雙方認可的商檢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索賠期限根據不同商品由雙方約定。 B.罰金條款。 針對當事人不按期履約而訂立。如賣方未按期交貨或買方未按期派船、開證。主要內容是規定罰金或違約金的數額以補償對方的損失。 罰金的支付並不解除違約方繼續履行的義務,因此,違約方支付罰金外,仍應履行合同義務,如因故不能履約,則另一方在收受罰金之外,仍有權索賠。 英美法係國家的法律,只承認損害賠償,不承認對於帶有懲罰性的罰金。所以在與英、美、澳、新等國貿易時,應注意約定的罰金額的合法性。 罰金條款常用於大宗商品或成套設備的合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