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丸機除鏽設備及配件介紹
- 買家還在看 -
產品詳情
“拋丸機除鏽設備及配件介紹”參數說明
是否有現貨: | 是 | 類型: | 履帶式 |
清洗方式: | 拋丸 | 燃料: | 電 |
清洗工序: | 其他 | 作用對象: | 鋼材拋丸清理機 |
品牌: | 奧鴻 | 產量: | 99999999999 |
“拋丸機除鏽設備及配件介紹”詳細介紹
吊鉤
吊鉤式拋丸機作爲拋丸清理機的標準機型,其工作圓筒直徑從900到1300 mm, 高度從1300 到2200 mm. 標準機型帶有2-7個拋頭, 承載量達10000公斤,這款拋丸機的生產效率相當高,靈活性跨度也相當大,是理想的清理強化設備,並且操作簡便,只需將要處理的工件裝載上機器,按下啓動按鈕,經過一個很短的時間(一般爲5-7分鐘),,即完成了整個清理過程,清除掉所有粉塵和殘餘丸料,主要適用於各種中、大型鑄件、鍛件、焊件、熱處理件的表面處理,包括易碎和形狀不規則的工件。
轉臺式
轉臺式拋丸機主要適閤中小型工件的表面清理的批量生產,這規格的設備適合於發動機連桿,齒輪,膜片彈 簧等,廣泛應用於鑄造和汽車製造業,具有生產效率高,密封效果好,結構緊湊,裝卸件方便技術含量高等特點。
行星轉臺式拋丸機
行星轉臺式拋丸機採用“子母轉”的運轉方式(一般2-24個小轉檯),適應於各種小型加工件熱處理後的拋丸清除氧化皮,使工件表面達到銀灰色,並有清除應力,提高表面塗層附着力的作用;又可利用拋丸工藝對上述工件增加表面予應力,提高疲勞強度,達到拋丸強化的目的。行星轉臺式拋丸機的設計理念是在其他零件正在加工的同時可裝載和卸載新零件,在連續加工過程中形成完整的製造單元。
履帶式
履帶式拋丸機適合多品種,大中批量生產工件的表面除鏽或拋丸強化,清理工件必須是不怕碰撞的單重在150kg以下的鑄件及熱處理件,該機既可單機使用,又可配線使用. 屬於鑄造機械範圍。自動: 將工件放入橡膠履帶滾筒中,操作人員按下“運行”按鈕,拋丸室門氣動關閉,拋丸清理開始,履帶向前運行,工件不斷地進行翻滾,強力拋丸器將拋丸高速拋射到正在翻滾的工件表面上,工件可均勻地得到清理。鋼丸通過履帶上的溜孔流入螺旋輸送機,再將鋼丸輸送到鬥式提升機,經鬥式提升機提升到分離器,被分離後存儲待用。拋丸結束後,拋丸室門自動開啓,履帶反轉,將工件卸出。履帶式拋丸機應用範圍: 壓鑄件、精密鑄件、精密鍛件等的清理、光飾。去除熱處理件、鑄件、鍛件的表面氧化皮。彈簧的強化。緊固件除鏽和前處理。
吊鉤
吊鉤式拋丸機作爲拋丸清理機的標準機型,其工作圓筒直徑從900到1300 mm, 高度從1300 到2200 mm. 標準機型帶有2-7個拋頭, 承載量達10000公斤,這款拋丸機的生產效率相當高,靈活性跨度也相當大,是理想的清理強化設備,並且操作簡便,只需將要處理的工件裝載上機器,按下啓動按鈕,經過一個很短的時間(一般爲5-7分鐘),,即完成了整個清理過程,清除掉所有粉塵和殘餘丸料,主要適用於各種中、大型鑄件、鍛件、焊件、熱處理件的表面處理,包括易碎和形狀不規則的工件。
轉臺式
轉臺式拋丸機主要適閤中小型工件的表面清理的批量生產,這規格的設備適合於發動機連桿,齒輪,膜片彈 簧等,廣泛應用於鑄造和汽車製造業,具有生產效率高,密封效果好,結構緊湊,裝卸件方便技術含量高等特點。
行星轉臺式拋丸機
行星轉臺式拋丸機採用“子母轉”的運轉方式(一般2-24個小轉檯),適應於各種小型加工件熱處理後的拋丸清除氧化皮,使工件表面達到銀灰色,並有清除應力,提高表面塗層附着力的作用;又可利用拋丸工藝對上述工件增加表面予應力,提高疲勞強度,達到拋丸強化的目的。行星轉臺式拋丸機的設計理念是在其他零件正在加工的同時可裝載和卸載新零件,在連續加工過程中形成完整的製造單元。
預處理線
鋼板預處理線拋丸機是一種清理焊接結構件、H鋼、型鋼、網架、鋼板的多功能鋼材予處 理線。拋丸器佈置形 式爲多角度,選用了世界上單元盤葉片拋丸器,拋射出高速密集的彈丸束,打擊在原始狀態鋼材的各個部位,進行立體的、全面的清理,使鋼材各表面上的鏽蝕層、焊渣、氧化皮及其污物迅速脫落,獲得一定粗糙度的光潔表面,提高了漆膜與鋼材表面的附着力,並提高鋼材的抗疲勞強度和抗腐蝕能力,改善了鋼材內在質量,延長其使用壽命。 本機主要功能部件是清理室,室內輸送輥道與進出料輸送輥道、拋丸器、彈丸循環系統(含提升機、分離器、縱橫螺旋輸送器及彈丸回收機構和供丸管道)吹掃機構、除塵、電氣控制等部件組成。
查看更多產品> 向您推薦
內容聲明:您在中國製造網採購商品屬於商業貿易行爲。以上所展示的資訊由賣家自行提供,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發佈賣家負責,請意識到網際網路交易中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
價格說明:該商品的參考價格,並非原價,該價格可能隨着您購買數量不同或所選規格不同而發生變化;由於中國製造網不提供線上交易, 終成交價格,請諮詢賣家,以實際成交價格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