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鑫弘旺金屬材料有限公司

東莞市鑫弘旺金屬材料有限公司

經營模式: 商業

所在地區: 廣東省  東莞市

認證資訊: 工商 資訊

東莞市鑫弘旺金屬材料有限公司

手機訪問展示廳

首頁 > 產品列表 > 不鏽鋼 > 長期現貨17-4PH馬氏體沉澱不鏽鋼圓棒耐腐蝕性高

長期現貨17-4PH馬氏體沉澱不鏽鋼圓棒耐腐蝕性高

圖片審覈中 長期現貨17-4PH馬氏體沉澱不鏽鋼圓棒耐腐蝕性高
長期現貨17-4PH馬氏體沉澱不鏽鋼圓棒耐腐蝕性高

手機查看產品資訊

價格 面議
起批量 ≥1件
供貨總量 1000000件
產地 廣東省/東莞市
發貨期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7天內發貨
數量

康先生 先生
  • 189****5575
  • 0769-87****10

聯繫資訊

  • 康先生  先生 
  • 查看 號碼

  • 地址: 廣東省 東莞市   塘廈鎮 東莞市塘廈鎮石潭埔社區塘清西路6號二樓
好用又免費的採購管理軟體

產品詳情

“長期現貨17-4PH馬氏體沉澱不鏽鋼圓棒耐腐蝕性高”參數說明

是否有現貨: 材質: 17-4PH
形狀: 圓棒 表面處理: 不鏽鋼黑棒
型號: 17-4PH 規格: 齊全
商標: XHW 包裝: 常規

“長期現貨17-4PH馬氏體沉澱不鏽鋼圓棒耐腐蝕性高”詳細介紹

17-4PH不鏽鋼
名稱:沉澱硬化型不鏽鋼

標準:AISI、ASTM

型號:17-4PH(SUS630)

UNS編號:S17400

17-4PH特性及應用:

17-4PH材料爲美國牌號,是馬氏體沉澱硬化不鏽鋼,相當於中國牌號:0Cr17Ni4Cu4Nb。17-4PH添加銅的沉澱硬化型鋼種。17-4PH用於製造軸類、汽輪機部件。

17-4PH化學成分①:

碳 C:≤0.07

錳 Mn:≤1.00

矽 Si:≤1.00

鉻 Cr:15.5~17.5

鎳 Ni②:3.0~5.0

磷 P:≤0.04

硫 S:≤0.03

銅 Cu:3.0~5.0

鈮+鉭 Nb+Ta:0.15~0.45

17-4PH力學性能:

抗拉強度 σb (MPa):480℃時效,≥1310; 550℃時效,≥1060; 580℃時效,≥1000; 620℃時效,≥930

條件屈服強度 σ0.2 (MPa):480℃時效,≥1180;550℃時效,≥1000;580℃時效,≥865;620℃時效,≥725

伸長率 δ5 (%):480℃時效,≥10;550℃時效,≥12;580℃時效,≥13;620℃時效,≥16

斷面收縮率 ψ (%):480℃時效,≥40;550℃時效,≥45;580℃時效,≥45;620℃時效,≥50

硬度 :固溶,≤363HB和≤38HRC;480℃時效,≥375HB和≥40HRC; 550℃時效,≥331HB和≥35HRC;580℃時效,≥302HB和≥31HRC;620℃時效,≥277HB和≥28HRC

17-4PH熱處理規範及金相組織:

熱處理規範:1)固溶1020~1060℃快冷;2)480℃時效,經固溶處理後,470~490℃空冷; 3)550℃時效,經固溶處理後,540~560℃空冷; 4)580℃時效,經固溶處理後,570~590℃空冷;5)620℃時效,經固溶處理後,610~630℃空冷。

金相組織:組織特徵爲沉澱硬化型。

17-4PH交貨狀態:

一般以熱處理狀態交貨,其熱處理種類在合同中註明;未註明者,按不熱處理狀態交貨。

注:①單一的數值除另有註明者外,均爲最高值;②用於某些制管工藝時,有些型號奧氏體不鏽鋼的含鎳量必須稍高於表內所示數值;③隨意;④ 含TA量爲0.10%;⑤ 含量爲0.75%;⑥ 含量爲0.70%

17-4PH合金是沉澱、硬化、馬氏體不鏽鋼。

17-4PH合金是由銅、鈮/鈳構成的沉澱、硬化、馬氏體不鏽鋼。

這個等級具有高強度、硬度(高達300℃/572℉)和抗腐蝕等特性。

經過熱處理後,產品的機械性能 加完善,可以達到高達1100-1300 mpa (160-190 ksi) 的耐壓強度。

這個等級不能用於高於300℃(572℉) 或非常低的溫度下,它對大氣及稀釋酸或鹽都具有良好的抗腐蝕能力,它的抗腐蝕能力與304和430一樣。

17-4PH應用領域:

? 海上平臺、直升機甲板、其他平臺

? 食品工業

? 紙漿及造紙業

? 航太(渦輪機葉片)

? 機械部件

? 核廢物桶

 
 

 

內容聲明:您在中國製造網採購商品屬於商業貿易行爲。以上所展示的資訊由賣家自行提供,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發佈賣家負責,請意識到網際網路交易中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

價格說明:該商品的參考價格,並非原價,該價格可能隨着您購買數量不同或所選規格不同而發生變化;由於中國製造網不提供線上交易, 終成交價格,請諮詢賣家,以實際成交價格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