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木真TMJ-9810A濺冰水試驗機
- 買家還在看 -
產品詳情
“鐵木真TMJ-9810A濺冰水試驗機”參數說明
是否有現貨: | 是 | 型號: | TMJ-9810A |
包裝: | 木箱 | 產量: | 10 |
“鐵木真TMJ-9810A濺冰水試驗機”詳細介紹
一.設備技術指標
1.1.品 名:濺冰水試驗機
1.2.型 式:TMJ-9810A
1.3.結 構:溫箱及濺冰水
1.4.內箱材質:SUS#316耐熱耐寒一級不鏽鋼板,耐腐蝕,可用於鹽溶液等試驗。
1.5.外箱材質:SUS#430不鏽鋼板經粉體塗裝(淺沙色)
1.6.電 源:電源AC380V 3Ø 5W 50Hz 電流:45A
二. 產品規格
2.1.機械結構
2.1.1本系統符合水飛濺試驗(ISO 16750-4 5.4.2 VW80000 K-12 VW80101 5.6.1)
之可靠度試驗規格 。
2.1.2採特殊設計,節省空間且操作溫度適中,維修保養容易。
2.1.3保溫層採用耐高溫防火PU 和隔熱高密度纖維棉,並使新設計之K型防汗導管系統。
2.1.4機臺底部加裝高承載滑輪,以利移動置機。
2.1.5機臺測試孔可用來連接外加電源或信號線。
2.1.6可耐寒耐熱之高張性迫緊(PACKING) 。
2.2.冷凍系統與溫度控制
2.2.1 U –TYPE 鰭片式高速電熱管。
2.2.2內螺旋式 K-TYPE 冷煤銅管。
2.2.3原裝進口省電型高效率壓縮機。
2.2.4斜率式FIN –TUBE 蒸發器。
2.2.5原裝進口磁閥,乾燥過濾器,毛細管等冷凍組件。
2.2.6採用氣冷式冷凝器。
2.2.7冷煤使用高穩定性之R404, R23環保冷煤。
2.2.8致冷系統採 冷凍,效果快速。
2.2.9測試區採用多翼式迴圈風扇馬達,強制風量對流,提高均溫效率。
2.2.10測試區皆採用P.I.D.+SSR微電腦控溫,自動演算達高控制精度。
2.3.送風循環系統及排水系統
2.3.1排水系統採回渦型排水及 U-TRAP 積沉裝置。
2.3.2省電馬達 + 不鏽鋼長軸心連接多翼離心式迴圈風扇。
2.3.3 FLOW THROW 送風方式,水準擴散垂直熱交換弧形迴圈。
2.4.控制系統說明
2.4.1採用T330控制器LCD熒幕,有觸控對談式之編輯功能。
2.4.2溫度區及冰水箱自行控制,當設定溫度到達時,自行執行測試。
2.4.3測試區執行時間可設定0-99H59M。
2.4.4測試區執行次數 可設定9999cycle,可自由設定。
2.4.5微電腦PID自動演算功能。
2.4.6具有斷電記憶功能,可選擇冷起熱起中斷之功能,以利覆電後繼續執行未完成之測試實驗。
2.4.7具有曲線圖執行之畫面功能,已執行過之時間會以泛黑顯示。
2.4.8執行中可自由選擇編輯執行畫面及曲線圖畫面功能。
2.4.9熒幕具有背光時間控制,可調整背光之明暗度及可自動關閉
2.4.10 冰水飛濺缺水 報
2.5. 保護系統
2.5.1附有無熔絲保護開關。
2.5.2控制系統有相序保護與過欠電壓電譯保護。
2.5.3超溫保護開關。
2.5.4冷凍壓縮機過負載保護裝置。
2.5.5壓縮機高低壓保護開關。
2.5.6各風扇馬達與風路閘門馬達皆附超載保護。
2.5.7故障點顯示皆以文字敘述方式顯示。
2.5.8 冰水飛濺泵浦過負載保護
1.7.濺冰水溫度設定及執行範圍
1.7.1溫度範圍:-40℃~150℃
1.7.2 濺冰水溫度範圍:0℃~4℃
1.8.解析精度:0.1℃
1.9.溫度波動度:≦±1℃
1.10.溫度偏差:≦±2.0
1.11控制點波動度:±1℃
1.12.升溫時間:自常溫至 150℃,≦40分鍾
1.13.降溫時間:自常溫至 -40℃,≦60分鍾
三 . 附件清單
操作說明書、維護手冊、電路圖;校驗報告、保證書、保養記錄卡.
美國原裝進口亞利桑納灰 5公斤
4.1安裝及教育訓練:
交機與教育訓練:免費包裝及送貨至客戶指在地點, 並派技術人員現場免費安裝試機,免費訓練1~4名操作員。訓練內容有: 操作指導、簡易故障排除及其維修。
4.2驗收:設備根據雙方擬定的技術規格進行驗收。
4.3簽收:試機後向貴公司徵詢產品測試資料,客戶滿意度表,驗收表格的確認簽收
4.4設備保固 期爲一年(不含耗材),在保固期內每四個月一次不定期免費保養1次,在產品本身質量問題而導致設備故障的,免費給予維修。
4.5產品由本公司技術 部的專業技術員進行售後 。
查看更多產品> 向您推薦
內容聲明:您在中國製造網採購商品屬於商業貿易行爲。以上所展示的資訊由賣家自行提供,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發佈賣家負責,請意識到網際網路交易中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
價格說明:該商品的參考價格,並非原價,該價格可能隨着您購買數量不同或所選規格不同而發生變化;由於中國製造網不提供線上交易, 終成交價格,請諮詢賣家,以實際成交價格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