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目前車輛、工程機械等產品一直是我國出口量較大的貨種,在出口時海運佔比超過8成,海運上主要採用滾裝船和散雜貨船運輸。那麼選擇哪種運輸方式更爲合適呢?
滾裝船(RORO SHIP)又稱“開上開下”船,或稱“滾上滾下”船,它是專門運輸有動力車輛、工程機械類產品的專用船舶,也可運輸由牽引車牽引的半掛車或載有件雜貨的輪式託盤等貨物。
雜貨船(BULK SHIP)主要運載成包、成箱、成捆件雜貨的船。目前所用雜貨船一般有1-2層甲板,4~6個貨艙,配備25-30噸船吊,部分重吊船起重能力可達150噸以上。
滾裝船相比雜貨船裝卸效率高,能節省大量裝卸勞動力,減少船舶停靠時間,所以滾裝船的船期相對比較穩定,一般不會出現大幅拖班或者延誤的情況。另外由於貨物可以直接開進船艙,不需要用吊機裝卸,減少了裝卸過程中以及運輸途中的貨損。且船與岸都不需起重設備,即使港口設備條件很差,滾裝船也能高效率裝卸。
雜貨船的建造成本和營運成本低於滾裝船,使得雜貨船相比滾裝船能報出更有吸引力的運價。但是由於受天氣、港口設備等因素影響較大,故而裝卸效率較低,經常會有延誤的情況,所以一般雜貨船的船期不穩定,一般爲一個5-10天的受載期(LAYCAN)。並且由於需要用吊機裝卸,相比滾裝船容易在裝卸過程中產生貨損。另外由於部分貨物放在甲板上,在海上運輸途中難免遇到風浪,使得貨物更易發生鏽損。
國內專注於車輛、工程機械設備出口滾裝雜貨運輸的華盛天誠國際韓總建議,出口商在選擇使用滾裝船還是雜貨船時,如果交貨期緊張且成本允許的話,優先選擇滾裝船運輸,如果要控制成本且交貨期較爲寬裕,可選擇雜貨船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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