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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禁售塑料製品和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通知

發佈時間:2022-06-22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有序推進塑料產品生產和使用源頭減量,中國製造網內貿站將逐步開展對禁售塑料製品以及商品過度包裝問題的整治清理工作,建議平臺內經營者使用通過綠色認證的快遞包裝產品,限制食品與化妝品過度包裝。
 
請平臺內經營者按照以下要求自檢自查,如有涉及請在15天內(7月6日前)儘快修改或下架。如逾期未處理,平臺將逐步推進下架違規資訊的必要措施。
 
一、禁止生產、銷售的塑料製品:
根據相關部委《關於紮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的塑料污染治理安排,有以下的相關內容:
 
1、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
用於盛裝及攜提物品且厚度小於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適用範圍參照 GB/T 21661《塑料購物袋》標準。
 
2、厚度小於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
以聚乙烯爲主要原料製成且厚度小於 0.01 毫米的不可降解農用地面覆蓋薄膜;適用範圍和地膜厚度、力學性能指標參照 GB13735《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標準。
 
3、以醫療廢物爲原料製造塑料製品
禁止以納入《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分類目錄》等管理的醫療廢物爲原料生產塑料製品。
 
4、一次性發泡塑料食具
用泡沫塑料製成的一次性塑料食具。
 
5、一次性塑料棉籤
以塑料棒爲基材製造的一次性棉籤,不包括相關醫療器械。
 
6、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爲起到磨砂、去角質、清潔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徑小於 5 毫米的固體塑料顆粒的淋洗類化妝品(如沐浴劑、潔面乳、磨砂膏、洗髮水等)和牙膏、牙粉。
 
此處小結:以上六類產品中國製造網內貿站禁止發佈!
 
二、限制商品過度包裝
針對食品和化妝品的過度包裝問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於2021年發佈強制性國家標準,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該標準將於2023年9月1實施。另外,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已於2022年5月24日批准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在標準內容和標準實施日期上做出修改。其中,針對月餅、糉子兩類食品,該標準將於2022年8月15日將強制實施。
 
1、包裝空隙率
 
2、包裝層數
糧食及其加工品、月餅及糉子不應超過三層,其他商品不應超過四層。
 
3、包裝成本
除直接與內裝物接觸的包裝之外,包裝成本不超過產品銷售價格的20%;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餅和糉子,包裝成本不超過產品銷售價格的15%;月餅和糉子的包裝不應使用貴金屬和紅木材料。
 
4、混裝要求
月餅不應與其他產品混裝,糉子不應與超過其價格的產品混裝。
 
此處小結:中國製造網內貿站在此提醒生產組織及包裝企業應採取措施,按照如上要求自檢自查,控制商品包裝。另外,待強制性國家標準: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正式實施後,網站將對未執行該標準的店舖及產品採取下架。
 
附:具體內容詳見微信公衆號